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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与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捆绑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工作圆满结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中标价达113.9309亿元。
本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采用捆绑实施的方式,包含两个子项目。子项目1为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路线公里,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子项目2是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工程,路线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扩建36.749公里,同样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5米,对于二级改高速局部困难路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
该项目可被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依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此项目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为有效落实PPP新机制关于“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总体要求,招标条件中设置了相关指标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实施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子项目1估算总投资约为89.1203亿元,其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建设期投资补助资金及债务性资金三部分组成。项目资本金约17.82亿元,占投资总金额的20%,由特许经营者和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政府方拟为子项目1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上限约34.26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政府方出资资本金,剩余资金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最终以交通运输部核定的金额及拨付计划为准,若实际到位资金低于申请上限,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等多渠道筹措,政府方不承担风险;剩余建设资金约44.54亿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筹集。
子项目2估算总投资约为24.8106亿元,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债务性资金两部分组成。项目资本金约4.96亿元,占投资总金额的20%,由特许经营者使用自有资金单独出资;其余建设资金约19.8506亿元由项目公司通过合规的融资方式筹集。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至郎木寺段(甘川界)段工程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4〕618号),将安排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按照34.26亿元控制,其中7.50亿元用于政府方出资资本金,剩余约26.76亿元作为G0611项目政府建设期投资补助。政府提供的投资支持资金最终以交通运输部核定金额及拨付计划为准,优先以资本金方式注入,超出政府方资本金的部分以建设期投资补助方式注入。
此次中标企业联合体具备丰富的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和强大的技术实力,相信在他们的努力下,该项目将顺利推进,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交通发展和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